
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條件及辦理材料
2017-12-28 09:42:53 瀏覽次數:19575 來源: 本站原創
申請條件:
(一)購買、建造、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(不超過二年)。
1、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,提供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《房屋買賣合同》和付款證明;
2、購買二手房的,房產轉讓協議、契稅完稅證、增值稅發票。
3、建造、翻建或者大修住房的,提供縣級以上規劃、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(土地使用證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、施工許可證)。
(二)退休的。提供退休證或者退休審批表;
(三)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。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、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;
(四)出境定居的。提供出境定居證明;
(五)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。提供購房合同、借款合同、購房貸款余額憑證;
(六)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。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證明、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和租房發票;
(七)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,滿三年未重新就業的。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、戶口本;
(八)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。
(九)《條例》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辦理材料:
須提供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下列每個條件中所需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 職工同時提取配偶、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的,須提供相關親屬關系證明(結婚證或者戶口本等)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、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并且需有關人員親自簽署提取住房公積金書面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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